发布时间:2023-11-23 09:35:48文章标签:
汕尾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贷款对象、条件、额度、期限、程序、利率、还款方式)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以其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或土地)作为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在申请贷款前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比例;(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六)有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住房(或土地)作为抵押; (七)有合法有效的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文件、资料;(八)借款人购买二手房的,在取得所购买房屋产权证6个月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九)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按首套执行,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月缴存额、偿还贷款能力、贷款最高额度等条件分别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
(一)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可贷额度 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至法定退休月数+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调节系数(二)按照偿还能力计算的可贷额度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
×50%×12(月)×借款期限(年);借款人及配偶工资基数不详的,用其月缴存公积金数额除以缴存比例缴存调节系数由管理中心依据资金存量、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确定目前个贷率低,结余资金多,缴存调节系数适当提高;。
(三)按照贷款最高额度及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 1、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夫妻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全部房款的80%;
3、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产现值的80%;按房屋使用年限、房屋质量确定可贷额度、贷款期限二手房使用、贷款年限、可贷额度房屋使用年限(年)可贷额度(房产现值)可贷款年限(年)1—2年80%。
30年3—6年75%30年7—10年70%30年11—15年65%25年16—20年60%23年21年以上55%以下20年以下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土地评估价值的50%;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40%。
四、贷款期限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可延长至退休后5年 五、办理程序具备借款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借款申请相关材料送受托银行初审→银行审核、调查、提出贷款意见→公积金中心审批,发出贷款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或协议→划拨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月还本付息→还清贷款本息后,解除抵押权。
六、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二)购买住房者,提交购房合同(协议)、首期购房发票(收据)或房地产权证、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三)建造住房者,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工程预算书、有效的土地评估报告书;
(四)大修住房者,提交房地产权证、有效的工程预算书、房屋质量鉴定证明、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五)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账和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七、贷款利率(一)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开始按调整后的相应利率档次计息(二)使用公积金贷款享受利率优惠政策
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表:(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供楼时间公积金贷款年利率%1—5年2.755年以上3.25八、还款方式(一)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二)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汕尾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贷款对象、条件、额度、期限、程序、利率、还款方式)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以其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或土地)作为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在申请贷款前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比例;(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六)有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住房(或土地)作为抵押; (七)有合法有效的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文件、资料;(八)借款人购买二手房的,在取得所购买房屋产权证6个月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九)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按首套执行,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月缴存额、偿还贷款能力、贷款最高额度等条件分别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
(一)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可贷额度 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至法定退休月数+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调节系数(二)按照偿还能力计算的可贷额度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
×50%×12(月)×借款期限(年);借款人及配偶工资基数不详的,用其月缴存公积金数额除以缴存比例缴存调节系数由管理中心依据资金存量、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确定目前个贷率低,结余资金多,缴存调节系数适当提高;。
(三)按照贷款最高额度及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 1、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夫妻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全部房款的80%;
3、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产现值的80%;按房屋使用年限、房屋质量确定可贷额度、贷款期限二手房使用、贷款年限、可贷额度房屋使用年限(年)可贷额度(房产现值)可贷款年限(年)1—2年80%。
30年3—6年75%30年7—10年70%30年11—15年65%25年16—20年60%23年21年以上55%以下20年以下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土地评估价值的50%;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40%。
四、贷款期限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可延长至退休后5年五、办理程序具备借款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借款申请相关材料送受托银行初审→银行审核、调查、提出贷款意见→公积金中心审批,发出贷款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或协议→划拨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月还本付息→还清贷款本息后,解除抵押权。
六、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二)购买住房者,提交购房合同(协议)、首期购房发票(收据)或房地产权证、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三)建造住房者,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工程预算书、有效的土地评估报告书;
(四)大修住房者,提交房地产权证、有效的工程预算书、房屋质量鉴定证明、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五)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账和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七、贷款利率(一)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开始按调整后的相应利率档次计息(二)使用公积金贷款享受利率优惠政策
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表:(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供楼时间公积金贷款年利率%1—5年2.755年以上3.25八、还款方式(一)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二)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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