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3 09:39:55文章标签:
5月31日,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邹广主持召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改进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开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等有关事项根据会议精神,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确定由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夫妻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
同时,我市将改进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宅单元或整体节能改造、支付城镇棚户区危房改造、拆迁安置或房屋加固维修,但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支出费用我市还将借鉴深圳、东莞、惠州市开办“商转公”的经验及做法,计划于今年7月起开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此外,我市根据贷款业务发展需要,将放开所有银行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 在听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今年1至4月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和建行汕尾市分行负责人关于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进展情况的汇报后,邹广肯定了近段时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他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困难,增强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主动性,针对基础薄弱环节抓紧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快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的进度,挖掘住房公积金的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使住房公积金在支持职工基本住房的要求、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要规范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要将新政广泛宣传,让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及其优势,鼓励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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